星期日, 9月 05, 2010

「P」字牌--標準規格

  • 星期日, 9月 05, 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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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曾經見過好多車前後掛好怪既P牌例如自己PRINT同手寫等等, 如果自製的話, 我覺得如果你可以做到佢嘅要求及尺寸, 就應該無問題:(黃色重點部份)

    展示「P」字牌

    ‧ 根據《道路交通(駕駛執照)規例》(第374B章附屬法例)第12K(1)條及附表13,暫准駕
    駛執照持有人須在汽車的以下位置展示反光物料製造的「P」字牌
    如屬私家車或輕型貨車,車輛前方及後方,或車輛前後的擋風玻璃左邊須牢固地
    附上小字牌
    ,而附上的方式能讓人從該汽車前面及後面清楚看見該字牌。
    如屬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,車輛前方及後方均須牢固地附上小字牌。
    “小字牌”指符合以下說明的白色字牌
    尺寸為150毫米乘150毫米;
    ‧ 字牌上有紅色的「P」字樣,其所佔範圍如附圖形所示






    200929日或以後報考私家車或輕型貨車的駕駛考試而獲取及格後,便要申請暫准駕駛執照。

    (a) 駕駛車輛時,必須在車輛的前面及後面展示「P」字牌(若駕駛私家車或輕型貨車時,可在擋風玻璃左邊貼上「P」字牌)
    (b) 駕駛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時不得接載乘客(只適用於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的司)
    (c) 即使在車速限制超過每小時70公里的路段行駛,亦不得以超過每小時70公里的車速駕駛車輛﹔及
    (d) 在設有3條或以上行車線的快速公路上,不得駕駛車輛行駛最右線